今天一早就看到這則噩耗,

king of the pop Michael Jackson 去世,

享年才50歲,

 

令我久久無法自己,

我自己本身從高中就很喜歡MJ,甚至還自己有空就會練練太空漫步,

也因此愛上poping舞風,雖然一直沒有機會練好,

但是在我心中poping一直是我最喜歡的舞風之一,

更不用說MJ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

而這一切都隨著這位傳奇性的人物殞落而只能成為追憶。

 

而世人對於MJ大多有許多誤解,這些其實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只是趁著這個機會再貼一次給大家,

希望大家可以重新認識這個偉大巨星。

 

 

本貼所有資料來源:http://www.mjjcn.com

  我已經厭倦了被人操縱的感覺。這種壓迫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是撒謊者,歷史書也是謊言滿佈。你必須知道,所有的流行音樂,從爵士到搖滾到hip-hop,然後到舞曲,都是黑人創造的!但這都被逼到了史書的角落裡去!你從來沒見過一個黑人出現在它的封面上,你只會看到貓王,看到滾石樂隊,可誰才是真正的先驅呢?
  自從我打破唱片紀錄開始——我打破了貓王的紀錄,我打破了披頭四的紀錄——然後呢?他們叫我畸形人,同性戀者,性騷擾小孩的怪胎!他們說我漂白了自己的皮膚,做一切可做的來詆毀我,這些都是陰謀!當我站在鏡前時看著自己,我知道,我是個黑人!
                           ——麥可‧傑克森

  麥可‧傑克森,這個流行樂壇上光芒奪目的名字,這個最為人所知的巨星,十多年來,卻一直被籠罩在媒體鋪天蓋地的負面報導中,以及淹沒在世人茶餘飯後恣意嘲諷的口沫中。

  而真實的麥可‧傑克森呢?卻是一個極為有愛心的人,他一直在歌中呼籲和平,宣傳環保,傳達博愛,關注社會,抨擊不公。而他在現實在也是這樣做的——在他二十多年的慈善事業生涯中,他是全球所有藝人中捐助慈善事業最多的一位,多次得到人道主義大獎,併兩次得到諾貝爾和平獎提名,除向全世界近四十個慈善機構作出捐贈外,他還創立"拯救世界基金會(1992成立)","拯救兒童基金會Heal(2001成立)","麥可‧傑克森燒傷中心(1984.2成立)","麥可‧傑克森愛滋病救助中心(1986成立)","麥可‧傑克森有色人種教育基金會(1987成立)","麥可‧傑克森兒童醫院(華沙-1993成立)","麥可‧傑克森兒童醫院(巴黎-1995成立)","麥可‧傑克森糖尿病患者基金會(1999年成立,和伊麗莎白‧泰勒)"……每年無償提供數以萬計的患者——特別是兒童患者,貧困患者醫療幫助。一向不願聲張的麥可一定還有別的研究機構和福利基金,只是,這所有的一切,媒體不願去過多宣傳,因為,他們不需要救世主形象的流行歌手,為了滿足大眾的獵奇心理,他們寧願報導甚至製造一些負面陰暗聳人聽聞的消息。

  這麼多年來,麥可‧傑克森已經被媒體妖魔化了,最明顯的就是:明知他是患了嚴重的"白癜風"症,卻偏要說他是漂白的,誤導了許多人,也使麥可蒙受了十多年的不白之冤,明知他的"戀童案件"有太多疑點且還沒有水落石出,就已經迫不及待地給他定罪了!

  以下文章,將層層分析,麥可的膚色以及他的兩宗"戀童案"。


 



首先,分析一下麥可‧傑克森的膚色。

  麥可‧傑克森絕沒有漂白,也不可能漂白!如果這世界有黑人"漂白"這個技術,那麼絕不可能全世界只有他一個漂白了!可是我們除了他就再沒有見過或聽說過其他黑人"漂白"的例子!而事實上,當今世界根本就沒有如此徹底的"漂白"技術!想想,我們黃種人想白一點都這麼難,更別說一個黑人了!

   那麼麥可的皮膚為何由以前黝黑變得現在的雪白?其實早在1993年,他就解釋道:他膚色的改變是因為患了"白癜風",而且這個病早在70年代就開始了。他還提到,他的膚色很不勻稱,必須要用濃妝來掩飾。

  而因"白癜風"而全身變白的黑人,絕不止麥可‧傑克森一個!

  下圖是麥可‧傑克森80年代初期的照片,他在模仿他的偶像卓別林,雖然化過妝,但仍可明顯看到他臉上的白斑。注意他的耳朵,也有一小片白。



  可惜不能拿出太多的他本人有關白斑的照片,畢竟他是藝人,他只想將他最好的一面呈現在觀眾面前,所以當他出現在別人面前時,他一定是小心的妝扮過的!

  所以用其他兩名嚴重"白癜風"黑人患者的圖片來說明:

 

  這名黑人女性的皮膚變化同麥可‧傑克森驚人地相似。圖中的女孩是她女兒。

  下圖:另一嚴重"白癜風"黑人患者。



  事實就是如此,二十多年來,麥可‧傑克森患有"白癜風",而且越來越嚴重!

  然而,媒體絕不會理會麥可作為一個嚴重皮膚病患者的痛苦感受!他們照樣大傳特傳麥可是"漂白"的!並以此攻擊他!

  原因很簡單!發病率最高達2%的"白癜風"有什麼好報導的呢?只有所謂的"漂白"才有所謂的"新聞價值"!才能滿足世人的獵奇心理!!




分析兩宗"戀童案"。

  簡單說明一下:什麼是"戀童癖"?專家指出:一個真正的戀童癖如果沒有被抓住,一生最少要侵犯240個孩子,因為這是病態,他永遠都無法克制! 

  而麥可‧傑克森呢?他身邊的朋友們都說,他只是一個心理年齡滯留在12歲的大男孩。所以他喜歡與男孩子一起玩。他的莊園就是一個超級遊樂園,十多年來一直免費給全世界的孩子們開放,特別是有病的貧困的孩子,這些孩子通過各種慈善機構源源不斷的來到麥可的莊園——Neverland(就是童話故事《小飛俠》裡描繪那個的神奇的小島,孩子們在那裡永遠都不會長大。)這麼多年以來,來到麥可身邊的孩子何止千萬,但二十年來只有兩個男孩在大人的指使下跳出來說麥可性侵犯了他。如果麥可真的是一個戀童癖,那麼,其他孩子呢?難道都讓他收賣了嗎?

  首先分析1993年那次,如果那個男孩真的被人猥褻,那麼他的父親為什麼不報警?而是去找一個民事律師商量怎麼獲得金錢賠償?(警方是後來介入的,並且搜查了麥可的所有住所,帶走他所有的私人物品,包括錄像帶,磁帶,圖片,CD,書籍,但沒有找到任何"罪證"。)當警方詢問男孩時,男孩開始堅決否認麥可對他做過任何不合理的事情,但後來由男孩父親向警方提供了男孩指證麥可的口供。而有人證明,男孩錄口供當天,其作牙醫的父親卻帶他去撥牙,而且注射了sodium amytal(一種同牙科手術無關的可給人催眠的毒品,那可以將無中生有的東西硬塞入你的腦袋!)男孩父親對此無從解釋,只是說恰巧帶兒子去撥牙那天,兒子就(把麥可性侵犯他的事情)供出來了。如果男童真的受到了這麼大的傷害,那麼作為父親的,為什麼還要不停地帶著兒子接受電視報紙的採訪,要他一次又一次的複述他所謂受到"性騷擾"的"痛苦"心情?如果這是真的,難道這不是讓男童承受一次又一次的傷害嗎?而重要的,是那個男童繼父錄下來的,他與男童父親的電話錄音:如果我得不到我要的一切,我就要來一場大屠殺!最終,他得到了一大筆錢,而且,在控告麥可‧傑克森之前,他首先控告了前妻,把兒子的監護權奪了回來,這一點對他來說很重要,因為,只有他擁有兒子的監護權,他才能支配那筆賠款。

  男童父親以上種種行為,難道還不能證明這是一個貪婪的父親不惜以親生兒子作為工具而對麥可‧傑克森製造的一場誣告嗎?

93事件男童父親的秘密錄音曝光

  其實這些錄音早在94年就曝光了,但當時的媒體更熱衷於給麥可‧傑克森定罪,故意把它忽略而沒有得到應有的宣傳。但詳文當時刊登在美國著名休閒刊物"GQ"雜誌上。而這次案件發生後,美國哥倫比亞傳媒公司在報導案件時再次曝光一部分錄音內容:

  電視片中畫面原文:

  男童父親:
  "這個人將會遭受超出信仰之外的羞辱……他不會相信將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這超越他最壞的夢魘邊界。……他再也賣不出一張唱片。……如果我過了這一關,我就贏大了。……我會得到一切我想要的……而他們將永遠被毀掉。"

  相關連結——出自"GQ"雜誌
  ……
  Chandler(男孩父親)變得日益暴躁具有威脅性,這使他和Jackson, Dave Schwartz(男孩繼父)與June Chandler Schwartz漸漸疏遠。1993年7月初,曾經和Chandler是朋友的Dave Schwartz(男孩繼父)秘密錄製了一份他倆之間冗長的電話交談。在談話中,Chandler道出了對兒子的憂慮和對Jackson與他前妻的憤怒,他將前妻描述為"冷血,沒有心肝"的人。在錄音中,Chandler表示當他試圖向他的前妻提醒注意他對Jackson的懷疑時,她告訴他"去你的吧"。

  "我和Michael很好地交流過,"Chandler告訴Schwartz說,"我們是朋友。我喜歡他我也尊敬他和他的一切。沒有理由他突然不給我電話。我有一天就坐在屋裡和Michael談過並告訴他我想要從這場關係中得到什麼。告訴他我想要的東西!"

  他向Schwartz承認他曾經"排練過"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Chandler在他倆的交談中從來沒有提起錢。當Schwartz問Jackson做過什麼讓Chandler如此不安時,Chandler只聲稱"他分裂了家庭。我的孩子被那傢伙用權利和金錢所引誘。"兩人都反覆斥責自己不是這個孩子的好爸爸。 

  在錄音帶的其他部分,Chandler指出他預備開始與Jackson作對:"已經準備好了。"Chandler告訴Schwartz。"還有其他參與其中的人在等待我的電話並準備就位。我已經付給了他們錢。一切都按計劃進行,當然這個計劃不是我一個人作出的。我一旦打那個電話,那傢伙(他的律師Barry K. Rothman)就能將任何他視線中的人毀掉,哪怕用最曲折,骯髒,殘酷的手段。我就讓他這麼幹。"

  Chandler並且預言,6個星期後,一切都將開始:"如果我過了這一關,我就贏大了。我永遠不會輸的。我將弄個翻天地覆。我會得到一切我想要的,而他們將永遠被毀掉。June將失去孩子的監護權,而Michael的事業將被終結。" 

  "這對那孩子有好處嗎?"Schwartz問道。

  "這與我無關,"Chandler回答說,"這將比我們所有人加在一起還重要。一切都將崩潰,其中的每個人都將被毀掉。如果我得不到我要的一切我就來一次大屠殺!"

  Chandler沒有去警察局報案——這是在兒童性騷擾性質案件發生後最恰當的處理方式——,而是去找律師。而且不僅僅是律師。他找到的是Barry Rothman。

  "我找的這個律師,是最他媽骯髒的一個,"Chandler在電話中這樣對Schwartz說道,"他想做的就只是盡快把這公諸於眾,並儘可能的把它搞大,盡可能讓最多的人顏面全失。他手段又髒又狠,非常出色。他一直想揚名天下。"

  ……

來源:CBS, GQ, MJJCN
翻譯:CeSsy, Keen

GQ雜誌調查報告《麥可‧傑克森是被陷害的嗎?》中文版到此觀看:
http://www.mjjasia.com/list.aspx?page=3&cid=4



簡要總結一下:

   "93事件",麥可最終在1994年與男童父親達到庭外和解的原因是:

   1---首先,這只是民事案件,原告只要求賠款。民事案件一般都按"假定有罪,證明無罪"來審理,這樣麥可勝算的機率恐怕不高,至少這案子要拖上很多年。

   2---警方想方設法偽造證據,威脅證人!他們找到麥可以前的小朋友,威脅說他們有他們的裸照,逼迫他們做偽證。不僅如此,有些警察甚至撒謊騙孩子說他自己童年時也受過性騷擾以此誤導孩子們!(聖芭芭拉的警方以及法院在此之前都有過偽造證據,威嚇證人的行為!)

  3---由於麥可住在聖芭芭拉,該地區是以白人居民,中上層階級為主的社區,一旦開庭,白人的民意對此案是絕對有消極影響的。

  4---麥可個性脆弱,他不想浪費大量時間在此案上! 

  5---極度瘋狂的媒體!毫無客觀公正的煽風點火!整個社會表露出的冷漠--在媒體的誤導下,當時的民意調查,80%的人相信麥可確實做過那些事!!

  6---控方及辯方律師都不願輸掉此案,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和解,這樣雙方律師都不會有損失!因此麥可反而成了真正的受害者!

  不要忘了!美國是白人主宰的社會,黑人,尤其是成功的黑人遲早會成為迫害的對象!特別是在司法界尤其是警方(90年代初是美國警界腐敗最為嚴重的幾年)的歪曲迫害下,原本準備與控告方鬥爭到底的麥可在看到極度混亂及充滿敵意的形勢,接受不到任何強有力的支持後只有通過庭外和解的方式了結了這件民事案。

  然而,事情還未完結。1995年,麥可與其新婚妻子貓王之女Lisa在一個全美直播的電視訪談上,在被問到93事件時,麥可堅決否認了該控罪,並強烈譴責的男童父親利用孩子誣陷賺錢的惡劣行徑!!事後,男童父親又以所述與事實不符再次控告麥可,並索賠千萬美元。結果,男童父親敗訴。





再分析"03戀童案"

英國記者馬丁‧巴舍爾


美國聖芭芭拉市檢察官湯姆‧斯奈登,傑克森的死對頭。

  2003年,英國記者馬丁‧巴舍爾騙取了麥可‧傑克森的信任,在追蹤傑克森長達八個月後,製作了一部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並在全球播出。現在個戀童案,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巴舍爾這部100分鐘的記錄片,因為,原告男童——癌症病童基雲及其姐弟曾在記錄片中出現,男童在片中說是傑克森幫助自己戰勝了病痛,並與他成為朋友。他與傑克森握著手談笑,承認他與弟弟曾在傑克森的房間過夜。傑克森說,孩子們都喜歡在他房間過夜,只要他們徵得父母同意,就可以來了。男童說,他媽媽聽說他要在傑克森的房間過夜時,十分高興。談笑間男童還把頭靠在傑克森的肩膀上。雖然馬丁‧巴舍爾在記錄片中承認,他沒有看到任何傑克森與男童們之間不正常的事情,相反,他還看到孩子們都很喜歡傑克森。但他還是在片中以此為特寫鏡頭,暗示傑克森與男童基雲有不正常關係。果然,2003年2月,該記錄片在全球範圍播出後,引起極大爭議,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因此特地去探訪了男童一家,問傑克森有沒有對男童做過什麼。男童一家極力否認,說傑克森對待男童基雲有如親生父親,絕沒有做過任何傷害基雲的事情。然而,幾個月後2003年6月,男童一家報警,說傑克森"性侵犯"了該男童。奇怪的是,警方接報到一直按兵不動,終於在五個月後的2003年11月,對傑克遜的莊園進行大搜查並對傑克森下達"通輯令"。

  這裡有一個重要疑點,就是原告所說的"案發時間"。那部作為控告導火索記錄片是2003年2月6日播出的,"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在2003年2月14日到2003年2月27日對男童一家調查的,而原告一家所說的"性侵犯"發生時間,先是2002年11月,後改為2003年2月7日至3月10日,再後來又改為2003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我們先不管控方的時間如何混亂,只是有個疑問:傑克森與原告男童一家的交往的二年中,男童一家多次到傑克森家裡玩住,男童說他與弟弟數次在傑克森的臥室裡過夜,而這二年的時間內,沒有發生任何"性騷擾"事件。而傑克森卻會在暗示他是"戀童癖"記錄片播出之後,全球人們都把目光聚焦到他身上,而焦點就是懷疑他與男童基雲有不正常關係,而且又是在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對這件事進行調查的眼皮底下的居然明目張膽地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連續多次對男童基雲作出"性侵犯"行為!這個故事編得太假了吧! 

  然而,警方卻真的就把這個疑點重重的案子給檢控了!且看看檢控官在開庭陳述中所說的"案發過程"與"作案動機"吧!檢控官湯姆‧史奈登認為: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全球播出後對傑克森造到極大的負面衝擊,而原告及其家庭則被看作是"潛在的危險"。於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均被免於起訴)綁架了原告一家,並威逼他們拍了一部讚美傑克森的錄影帶,就在這部錄影帶拍好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原告男童進行了第一次"性侵犯"。而傑克森的"作案動機"是起源於他的"經濟危機",困為傑克森已經"負債累累",他不想原告一家再給他添什麼麻煩,所以綁架了他們一家,陰謀把他們送到巴西一個偏僻的地方,並且傑克森最終對男童施行了多次"性侵犯"。

  請問大家看完以上文字有何感想,我只覺得哭笑不得。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在美國被批駁的體無完膚的開庭陳述,在中國卻被媒體報導為"強而有力"的,真令人無語。其實,在控方的開庭陳述後,就已經有許多法律界人士認為,這個指控十分不合理,過於薄弱,並認為傑克森一定會贏得這場指控!控方從一開始就注定了輸局!

  那麼,為什麼如此薄弱的案件會被檢控呢?在此不得不提一個人,此人正是傑克森的死對頭,負責"93戀童案"與本案的聖芭芭拉市檢查官,外號"瘋狗"的湯姆‧斯奈登。不知大家有否聽過麥可在95年HIStory專輯中的那首D.S.?這首歌正是罵湯姆‧斯奈登的。因為,93年原告對傑克森的民事控告在驚動了警方後,檢查官湯姆‧斯奈登以檢查證據為由,強迫傑克森接受極具羞辱性的全裸檢查,不但錄影拍照,還派法醫去檢查他的身體每個部位。如果傑克森不配合,則按認罪處理。(法醫認定傑克森患有白癜風,但這也改變不了媒體對他"漂白了皮膚"的污衊)最終,"93戀童案"以庭外和解告終。原告再也不肯指證傑克森,這使斯奈登十分失望,為此他特意提議修改了當地的一個法律條文,即"兒童性案件"不得庭外和解,只能按刑事案件審理。 

  當時,傑克森承受了極大的侮辱,於是,他寫了那首D.S.並把它唱得街知巷聞!從此於斯奈登結下不解之怨。

  當2003年6月,男童一家找到斯奈登時,可以想像,他是多麼的欣喜若狂!十年了,他終於又有機會了!但他卻一直按兵不動,直到五個月後的2003年11月19,他才下令對傑克森的莊園實行大搜查並下達通緝令!而這天,正好是傑克森的新精選集《獨一無二》的發行日!

  在搜查麥可莊園的第二天,湯姆‧斯奈登還特意招開了一個盛大的記者招待會,會上止不住的洋洋得意,不停地發笑,甚至在稱呼傑克森時,直呼狗仔隊給他取的外號"怪人傑克"!他的這些舉動引起群眾的不滿,後來不得不公開道歉,說如果他媽媽還在的話,一定也會責怪他的。 (還是拿傑克森開玩笑,他說的這些話,出自傑克森的D.S.:湯姆‧斯奈登是個冷酷的人,他只想抓住我,不管死活……我想他媽媽當初沒有把他教育好……)

  兩天後,傑克森回應通輯令,前來自首,被帶有手銬送進監獄。當然,他有保釋的權利。但,湯姆‧斯奈登給傑克森開出的保釋費是多少?三百萬美元!!這是美國有史以來最高的保釋金額!要知道在美國,一般"兒童性案件"被告的保釋金的七萬美元左右,就算是連環殺手嫌疑犯的保金也只是一百萬而已!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規定:不得對被告課以"過重的保釋金",這條,在傑克森案上,檢方明顯違反了!

  隨著案子的審理,越來越令人懷疑:這麼一個漏洞百出,不堪一擊的案子,如果沒有檢控官湯姆‧斯奈登的過度熱情,什麼會被擺上檯面?!這不是公報私仇,又是什麼?!這不是司法腐敗,又是什麼?!

  當這麼一個荒唐的案子被鬧上法庭時,當作為一個偉大藝術家與慈善家的麥可‧傑克森推上被告席時,我看到的是人類的善良,清白與自由與法律的公正與尊嚴被一並推到了被告席上!案子審理的這個過程就如一個超級馬戲表演!而美國媒體對傑克森一邊倒的負面報導,更是往美國所吹噓的公正民主臉上抹黑!正如一位在美國的華人所說的:如果再仔細看看電視節目的話,你會感覺到那一個個電視台白人主播臉上和口中透出的讓人毛骨悚然的種族歧視,那是一種你無法起訴,任何法律也無法改變,而且很多時候讓你說不清的邪惡。

  終於,傑克森被證清白了!由十二人組成的陪審團一致裁定,麥克‧傑克森十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傑克森清白了!正義回歸了!歌迷狂歡了,傑克森卻平靜得出人意料。或許,身心俱疲的他早就明白,就算法律按公正還他清白,但媒體與世人早就將他定罪了。但他,又能如何改變這一切呢?

  如果你不了解他,不了解整個案子,那麼,請不要對這個人,這件事妄加評論!如果你認為他是用金錢買來的無罪,那麼,你是否認為他買通了十二名陪審員?要知道,法官沒有判刑決權,只有量刑權,而最終判決權,就是這十二名陪審員,他們是由檢辯雙方從數百名候選人中公同挑選的,他們全都是當地普通公民,年齡從十九歲至七十九歲,由四男八女組成,其中有七位是白人,四位是西班牙裔(原告是西班牙裔)與一位亞裔組成。(沒有黑人,因為檢方把黑人候選人全部剔除了,又有幾個人質疑這對傑克森是否公正?)他們必段完全一致才能決定被告有罪無罪!如果你認為傑克森能把他們全部買通,那麼,你就是在污衊了他們並嘲弄了你自己的大腦!

  那麼,為什麼他們一致認為傑克森無罪呢?請看看下面原告一家的證詞節錄,如果你是陪審員,當你看了這樣的證詞,你又該去如何判決?

 

原告一家證詞實錄:
首先,有必要說一下麥可‧傑克森在此案中的被控的四種罪名:
  一,戀童罪(四項)
  二,戀童未遂罪(一項)
  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四項)
  四,陰謀罪(一項)
  (注:所謂"陰謀罪",是檢方指稱麥可‧傑克森夥同五名助手(均被免於起訴)陰謀綁架男童全家以達到"戀童"目的,其間共有28條"公然的罪行",是為"陰謀罪"。)
 
  原告在法庭上對傑克森的指控內容中國媒體都報導了,那些一面之詞隨他們怎麼說都行,但在辯方律師的盤詰下呢?
 
  下面摘錄一些男童一家在法庭上的接受辯方律師盤詰時的證詞明顯矛盾錯漏的場景,附點評。

  男童弟弟,"唯一案情目擊者"("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戀童罪"證人,男童弟弟稱他與家人在麥可的烏有鄉莊園作客時,麥可給他與哥哥酒喝,還給他們色情雜誌看,還曾兩次親眼目睹麥克"性侵犯"了他哥哥,而兩次都是半夜睡不著起來閒逛時進入麥克的套房,在麥可的臥室門外偷看到的。)
 
  場景一:(辯方律師拿出一本色情雜誌《閣樓之出軌邊緣》,這是美國合法出版的成年刊物,檢方聲稱是在麥可的床底下搜到,上面有麥可與男童兄弟的指紋,這是檢方的"重要證物",指傑克遜曾以色情雜誌引誘男童。)
  辯方律師:麥可從來沒有給你看過這本色情雜誌是嗎?
  男童弟弟:他給我看過!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弟弟:是的!
  此時辯方律師轉向陪審團指:這本雜誌發行於2003年8月,而原告一家最後一次離開烏有鄉莊園卻是在2003年3月,麥可怎麼可能在2003年3月之前給原告男童兄弟觀看在2003年8的出版的雜誌?!
  男童弟弟趕緊改口:哦,我說的並不是這一本,是其他類似的雜誌。
  (法庭內一片嘩然!)
 
  點評:英國天空電視台新聞報導:那本雜誌將對檢方和警方是重創。因為看上去,那本雜誌是栽贓。如果被證明,整個案子就要撤消了!!
 
  場景二:(警鈴問題。麥可的臥室裝有警鈴,一有人接近就會響起。而男童弟弟曾兩次偷看到麥可在臥室裡侵犯他哥哥,而居然警鈴都沒有驚動傑克森。)
  辯方律師:你每次一進那房裡,是不是警報就關了?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你見過麥克曾關閉過警鈴嗎?
  男童弟弟:沒有。
  辯方律師:那你每次進房間都聽的到警報嗎?
  男童弟弟:是的。
  辯方律師:那麼你兩次進入麥可的房間目擊他猥褻你哥哥的時候,警鈴響了嗎?
  男童弟弟:是的……但如果門是關的,麥可就聽不到。
  (門是關的,麥可聽不到,那他裝警鈴有什麼用?如果門是關著的話,你又是怎麼進去的?小騙子!!)
 
另,男童弟弟一開始對警方說,傑克森給他們喝的是“紅酒”,但到了法庭上,卻又變成"白酒"了。
 
  點評:在一個談論案情的電視節目中,一名電視觀眾說:"我認為這個弟弟是被人鼓動說出他想說的任何話。我母親曾經告訴過我,在生活中,只要你說的是實話,你每一次說到它都不會變。如果是謊話,你每說一次就變一次。現在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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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男童本人的證詞(傑克森所有"罪行"的證人)
 
  場景一:(原告一家稱麥可指使助手把他們拘禁在烏有鄉莊園,後來他們才"逃跑"了出來,而且是再三的"逃跑。")
 
  辯方律師:阿維佐先生,你全家曾免費在烏有鄉呆了幾個星期,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們的飲食是傑克森先生付的錢,對吧?
  原告男童:可能吧。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知道還會有其他人為此付款嗎?
  原告男童:不知道。我很肯定是麥可。
  辯方律師:你往返都坐的是豪華轎車,對嗎?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你還坐過一次勞斯萊斯,對嗎?
  原告男童:不,我只是和耶蘇從烏有鄉逃走的時候坐了勞斯萊斯。
  辯方律師:當你"逃跑"的時候?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後來又回去了——在你"逃跑"後多久你又回去了呢?
  原告男童:我想幾天後吧。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逃跑"時,耶蘇帶著你們去了哪裡呢?
  原告男童:他帶我去了我祖母的房子。
  辯方律師:兩天後你又和文尼一起回來了?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是不是兩天,也許是幾天後。
  辯方律師:於是你回來了,然後你又第二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我認為是這樣。管他呢。
  辯方律師:然後你又回來,接著再第三次"逃跑",對嗎?
  原告男童:不對。
  辯方律師:那麼,好像是有三次"逃跑"吧,不是嗎?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場景二:(原告男童在法庭上承認,他曾告訴他中學的校長說麥可"從沒有對他做過任何壞事"。)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對Alpert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我不記得很清楚了。
  辯方律師:你不是很記得(說過)傑克森不曾不恰當地觸摸過你?
  原告男童:恩,我很肯定我說過,因為他是校長。
  辯方律師:Alpert先生曾看著你的雙眼問到麥可‧傑克森是否對你做過什麼,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告訴他麥可什麼都沒對我做過。
  辯方律師:而第二次你還是告訴他說"沒有,他沒有不恰當地觸摸過我。"是不是?
  原告男童: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對話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原告男童:我相信那是我在烏有鄉回來後的事。(即所謂"性侵犯事件"發生之後)
  辯方律師:他(校長)說,"看著我,看著我……如果你不告訴我真相我就不能幫你——真的有事發生過嗎?"是不是?
  原告男童:是的。
  辯方律師:那你是不是回答說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原告男童:是的。
  (法庭內嘩然,檢控官搖頭嘆息。第二天,原童男童解釋道,當初沒有對校長說出"實情"是因為尷尬。)
 
  場景三:(關於被"綁架")
  辯方律師:你們在酒店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在外出購物的時候尖叫過救命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們呆在祖母家裡的時候報警了嗎?
  原告男童:沒有。
  辯方律師:你和社工談過關於被綁架的事情嗎?
  原告男童:沒有。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告訴了治安官那邊,是不是?說你的病好了後,就覺得麥可拋棄了你。
  原告男童:是的。
 
  點評:對於原告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一位在場記者評論道:當男童在陳述自己受到麥可"性侵犯"時,平靜得像在說別人的故事,但當他說到某次在烏有鄉莊園麥可怠慢了他的時候,臉上才開始出現激動的情緒。
 
  CBS法律專家安德魯‧科恩評論道:
  這個據稱的猥褻受害者並沒有在法庭上表現得像一個受害者。在檢方這個案子的關鍵核心時刻,男童的故事卻沒有一處在質疑之下是沒有漏洞、精確可信的。
  有時悶悶不樂,有時爭強好勝,有時放肆無禮,有時逃避推脫,這個男童在法庭上的表現更像一個小流氓,而不是一個刑事受害者。
  這個年輕人對關於他癌症辯方律師題的回答,讓人覺得他是把自己的疾病當成了一把寶劍而非一面盾牌,不切實際的,甚至有時是冒犯性的期望著得到傑克森及整個世界對他的"償還"。
  他更像一個折磨傑克森而不是傑克森折磨他的人。我很難相信這樣一個年輕人會允許傑克森來猥褻他。
  原告男童明白地抱怨說傑克森收回了一輛曾給他一家人使用的汽車,然後又抱怨說傑克森給他的手錶並不值傑克森告訴他的價格。如果這就是感激,如果這就是感謝,那麼現在這個案子已經結束了。
  他作證的時候,他講話的樣子看起來更像是在背誦一個剛剛讀過的故事,而不是在重述自己的經歷。如此看來,他看上去更像一個排演編造過度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個經過教唆指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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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姐姐作證("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罪"及"陰謀罪"證人)
  場景一:在男童姐姐走上證人席之前,陪審團首先觀看了原告男童家的一部錄影帶。這是當年記錄片《與麥可‧傑克森一起生活》播出後引發許多負面爭議,傑克森陣營因此拍攝製作的一部反擊片。男童一家也參與了拍攝。這家人在影片中談笑風生並極力讚美傑克森,說他是父親一樣的人。後來男童一家指他們是在傑克森助手的綁架威逼下拍攝這部片子的。檢方又指,就在男童一家完成拍攝的當晚,傑克森開始對男童實行"性侵犯"。)
 
  辯方律師:那麼,好的。就你所說,那些(錄影帶中的)台詞都是背出來的?
  男童姐姐:不是背的。不是所有的一切都是背的。我們被給過稿子。你可以在錄影片最後看到,那人手上還拿著。
  辯方律師:行啊,就是有一些問題的紙張嗎?
  男童姐姐:還有劇本。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你是在說你在片子裡說的一切都是一字一句背誦下來的嗎?
  男童姐姐:不是背下來的。但就像,你知道,"你必須記得這個,你必須記得哪個"。我現在不打算回憶所有的一切。
 
  點評:"綁架威逼男童一家拍攝讚美自己的錄影帶"是檢方指控傑克森"陰謀罪"的最重要一項!而事實上,傑克森的反擊片在福克斯電視台上播出時,並沒有把男童一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片段選入。當檢察官在錄影師家搜查到這部片子的時候,這部片子還原封未動。不知為何傑克森為了這麼一部無關緊要的片子不惜綁架男童一家威逼他們拍攝,但到最後卻沒有去使用?控方的說法太不合邏輯!而且,原告一家指他們是按照傑克森的德國經紀人迪亞特‧維茲納寫出來的劇本"來表演的,但知情人一聽就樂了——迪亞特‧維茲納的英語極爛,更別說用英語來寫"劇本"了!
 
  場景二:(控方指原告男童在認識傑克森之後就變壞了,但辯方律師指出男童之前就有許多問題!)
  辯方律師:你記得你的弟弟基雲(原告男童)曾經用汽槍射中了你母親的腳嗎?
  男童姐姐:是的,我記得。他還射了我。
  辯方律師:什麼時候的事情?
  男童姐姐:就是我們從烏有鄉(麥可的莊園)回來以後。
  辯方律師:好的。那麼他就是拿汽槍射中了你們兩人?
  男童姐姐:是的,他這樣做的。自從他從烏有鄉離開後,他就戲劇化地變成了另外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
  辯方律師:但在他去烏有鄉之前,在學校裡從來沒有過攻擊性,這是你的說法嗎?
  男童姐姐:對。他從來不在學校裡打架。我記得如此,他只是很健談。
  辯方律師:但他被開除了,不是嗎?
  男童姐姐:不,他從來沒有被學校開除。
  辯方律師:你認為他從來沒被開除?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
  男童姐姐:基雲從來沒攻擊過我和母親。
 
  點評:男童姐姐的證詞明顯的前後矛盾。而後來在原告男童出庭時,辯方師出向陪審團出示的九位老師對男童的評語,證明該男童是一位極不守紀律而且不尊重老師的學生。
 
  場景三:(辯方律師提起原告男童父母的離婚官司時對父親的指控——性侵犯與非法監禁,恰巧跟他們對傑克森的指控一樣。)
  辯方律師:你能回想起……這是個敏感的區域,如果法官允許,你需要休息的話,我會停止。你是否記得你的家庭成員曾經互相發出騷擾指控?
  男童姐姐:不記得。
  辯方律師:你是否記得你的母親告訴過洛杉磯警察局說大衛(她的父親)猥褻過你?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非法監禁你?
  男童姐姐:是的,我是這樣做了。
  辯方律師:好,那麼就你所知,你母親是否也控告過你父親非法監禁她?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好。你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是的。
  辯方律師:你母親是否指控過你父親發出恐怖主義威脅?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
  辯方律師:很好。你指控你父親故意傷害孩子,對嗎?
  男童姐姐:我不知道怎麼回事。
  辯方律師:好的好的。當你母親告訴洛杉磯警察局你父親騷擾了你的時候,你在哪?
  男童姐姐:不,但我聽見過他問她,"如果你想把什麼東西從你胸前拿下來",然後她說,"是的",那是他們到東洛杉磯公寓的廚房裡的事情。
  辯方律師:但當你被警方詢問的時候,你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你的父親猥褻過你,不是嗎?
  男童姐姐:因為他們沒有問我那個問題,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很年輕。
 
  場景四:
  辯方律師:你是否聽說,或有任何人曾經告訴你說基雲向你母親提出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他從來沒有對任何人提出過指控。
  辯方律師:好的。你是否知道他曾經向兒童與家庭服務部提起過指控?
  男童姐姐:他從來沒有。
  辯方律師:你確定?
  男童姐姐:是的,我確定。
  點評:而"兒童與家庭服務部"卻有文件記錄,男童曾控訴遭受母親虐待。
 
  場景五:(辯方律師提起當年洛杉磯"兒童及家庭服務部"訪查男童一家時的情況)
  辯方律師:你告訴過社工,"我從來沒有見過麥可對基雲和斯塔(男童弟弟)做過什麼不恰當的性行為"?
  男童姐姐:我不記得我說了什麼。
  辯方律師:那麼要喚醒你的記憶,如果需要我出示……
  男童姐姐:不要。
  辯方律師:……報告的一部分呢?
  男童姐姐:不,它不是……
  辯方律師:它喚醒不了?
  男童姐姐:喚醒不了。
 
  點評:MSNBC資深記者邁克‧泰比描述男童姐姐作證時的情形:當美言傑克森的錄影結束後,她開始說一些"我不知道","我那時還小"的證詞時,一些陪審員開始搖頭了。當這個小女生在法庭上因為回答一個問題而開始哭泣的時候,一些陪審員轉過頭去,不想看她的情緒表演。這個女生證言說她看見過傑克森在烏有鄉莊園的酒窖裡給弟弟們倒酒喝。但在周五傑克森律師的逼問下,她改口了。她承認自己當時是這樣告訴治安部的調查員是因為她身在酒窖,所以猜測傑克森給他們倒的就是酒。但只是猜測。"那時我太年輕了,"她這樣推說,"我不知道我說的每一個細節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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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男童母親("陰謀罪"証人)
  能夠讓這個女人出現在證人席上可不容易。她曾一度想逃避作證,因為她害怕辯方律師問及她曾經的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但如果她不出庭的話,檢控官費煞費苦心羅列的28項"陰謀罪"就會土崩瓦解,所以一定要她出庭。後來法官裁議,如果男童母親在法庭上被辯方律師問及福利詐騙行為的問題,她可以引用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公民擁有不被強制自證其罪的權利,即所謂的沉默權來拒絕回答。男童母親這敢才站在了證人席上。
  在開始兩天的法庭陳述中,這個女人表現得十分戲劇化,滔滔不絕,手舞足蹈甚至搥胸頓足嚎啕大哭。而在與辯方律師的對質時則充滿火藥味!她不斷地與辯方律師爭吵,而且用冗長且跑題的敘述回答每一個問題。
 
  場景一:(男童母親聲稱麥可指使助手"綁架"了他們一家,並把他們拘禁在麥可的烏有鄉莊園。但辯方律師指出,在他們所謂"被綁架"其間,她曾外出光臨了美容院,並接受了全身上蠟脫毛護理。)
 
  辯方律師:Chris Carter是否開車送你去一個烏有鄉附近的美容沙龍進行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不正確!
  辯方律師:那誰帶你去做的全身上蠟?
  男童母親:誰也沒有!
  辯方律師:那麼,你在烏有鄉的時候你去做過全身上蠟,對否?
  男童母親:不正確!
  於是這兩個人就這麼來來回回,直到這個女人自己說出她認為正確的"術語"。
  男童母親:我是去做的腿部上蠟,……他非要一直說是"全身上蠟",沒有全身上蠟!
 
  (法庭內哄堂大笑!)
 
  場景二:(辯方律師質問她在所謂的他們一家關押期間,為什麼她沒有尋求幫助。)
 
  辯方律師:你們一家被關押在那幢樓裡,你對樓裡的任何人抱怨過嗎?
  男童母親:沒有,但是現在我有,
  辯方律師指出在所謂的被關押期間,這個女人可以打電話給喜劇演員Louise Palanker。
  辯方律師:如果你(給Palanker)打了電話,為什麼你不打給警察?
  男童母親:我不能。我希望她可以。
  辯方律師:你打911了嗎?
  男童母親:我現在打了。
  辯方律師指出她認識不少警局的人,問她為什麼不向她的警察朋友求助。
  男童母親:因為我不想麻煩人家。
 
  點評:而男童母親卻經常因為其他理由而播打911——甚至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鄰居家太吵鬧了,車子壞了等等。
 
  場景三:(1998年,男童與弟弟及其母親曾在JC彭尼百貨店涉嫌盜竊而被保安抓住並報警,後來沒有追究男童一家。但一年後,男童母親以百貨店保安毆打了她的兩個兒子以及"性侵犯"了她為由,將商場告上法庭,後來男童一家收到了15萬美元以上的和解費。辯護律師抓住這一點來證明這家人有通過虛假指控來賺取金錢的歷史。)
 
  辯方律師出示了當年的一些照片,包括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以及原告母親所謂的被商場保安毆打所造成的嚴重淤傷的照片。律師質疑照片的真實性,
男童母親承認商場事件發生當天,在警察局給她拍攝的嫌疑犯照片上顯示,沒有任何淤傷。
  男童母親:我化著妝。
  但其他的照片則顯示她的臉上到處是傷痕,身上也是青一塊的黑一塊。
辯方律師反復逼問她這些照片是什麼時候拍攝的。
她起先承認說,這些傷痕當時並不是立即出現,而是隨著時間"越來越明顯"。
  辯方律師:是你的律師拍攝的這些照片嗎?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但你一年後才去找的律師。
  男童母親:那些照片在當時那起刑事案件發生時就拍好了,我有那些照片。
  然後她表示,是她的辯護律師要她去拍攝這些照片的,當時她在那次商場事件中被控入室行竊、攻擊和偷盜。但她也說這些受傷的照片不是在警察局裡拍攝的,而是她丈夫帶她去一個快照館裡拍攝的。
  辯方律師:他什麼時候帶你去的?
  男童母親:立刻就去了。
  辯方律師:但你不是才作證說那些傷痕不是立即出現的嗎?。
  這個女人隨後給出了一個讓人費解的答案:"是辯護律師告訴我們去的時間。"
  辯方律師:你是否曾經告訴過一個律師事務所裡的女人,這些照片上的淤傷實際上是由你前夫造成的?
  男童母親:那是錯的!
  點評:辯方律師指出,在JC彭尼百貨店案件中,男童母親指她身上的傷痕跡是保安造成的,而就是贏得官司並獲得15萬美元的賠款的五天後,男童母親就把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而那些傷痕就變成了丈夫虐待家人的罪證。
 
  場景四:(辯方律師問了男童母親關於她一家與其他名人的遭遇,以此證明男童母親一向熱衷於接近名人並以兒子的癌症博取同情以便從中獲利。但男童母親說從來沒人告訴她在她兒子參加的好萊塢喜劇訓練營裡有人為她兒子捐錢。她還說她也不知道那些錢是如何轉到她為她兒子開的銀行帳戶中去的。)
  辯方律師:你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往裡存錢。你只管取錢?
  男童母親:我按照我丈夫告訴我的去做。
  辯方律師:你也不知道Chris Tucker(某喜劇演員,曾作證資助了兩萬美元給男童一家)會往這個帳戶裡匯錢?
  男童母親:是的。
  辯方律師:你是否知道喜劇明星們在"歡笑工廠"俱樂部裡為你的兒子舉辦過募捐活動?
  男童母親:我什麼也不知道。
 
 
  點評:FOX411專欄作家Roger Friedman評論:Michael Jackson案的男童母親Janet Arvizo在周五的證詞,讓人感覺不是瘋狂就是傷心。在接受辯護律師Thomas Mesereau的盤詰時,她充分表現出了她是一個強迫而病態的謊言家、一個精明的操縱者和一個真正的幕後主腦。
 
  法庭電視台的記者Diane Dimond則在周日的《紐約郵報》上公然稱原告母親"廢話連篇"。這個記者原來一直是Jackson的對頭之一。
  "她迂迴曲折的進行著解釋,自大地認為她能夠比Jackson的辯護律師Tom Mesereau更加聰明。現在,這個母親是政府最大的噩夢。"她寫道。
 
  一直按照Jackson可能有罪的傾向來做報導的法庭電視台的專家Rikki Kleiman日前出現在E!娛樂電視台法庭重現節目中做了評論,她說,"昨天晚上,我心裡發生了重大的改變……我閱覽了法庭的筆錄,然後想,‘我的天啊’。在讀完這個母親的證詞後,我們真的必須要開始想這樣一個可能性:他(Michael Jackson)是完全地、絕對的清白。我現在也從這個案子裡明白了‘假定清白‘是多麼的重要了。"
 
  下圖:男童母親當年商場盜竊案的嫌疑犯照片,明顯沒有什麼傷痕。但一年後,她卻拿出一大堆鼻青臉腫的照片告上法庭,說當時商場保安毒打並性侵犯了她,最終獲得十五萬美元的賠償。
  
 

沉思:為什麼麥可‧傑克森會遭受如此嚴重的污衊?
答案:這是歐美白人種族主義與娛樂工業的相互勾結!
 
  如果麥可‧傑克森只是一個本份的普通藝人,那他絕不會受到現在如此不公平對待。而問題是,他不僅是一位極其成功的藝術家,而且在美國音樂工業裡擁有極大的權勢!他擁有白人樂壇最寶貴的遺產--披頭四樂隊全部的歌曲版權,他擁有貓王的許多歌曲的版權,擁有歐美眾多著名歌手數不清的歌曲的版權,因為他擁有全球第二大音樂公司SONY的全部歌曲的50%的版權,也就是說,SONY每發行一首歌曲賺到的錢,都要分一半給麥可‧傑克森!
 
  可以想像,白人,特別是白人種族主義者,對此是多麼的眼紅,妒忌,仇視!更可恨的是,麥可居然還是一名善舉無數的慈善家!在全球擁有億萬計的追隨者,很多歌迷喜歡他的人格,勝過他的音樂!可以說,麥可‧傑克森,已經成為一股令白人感到畏懼的超級黑色力量了!所以,他們十多年來,千方百計地污衊他,不留遺力地想打垮他!
  下面是一位據說是麥可身邊的"知情者"LTTW的文章: 
  對於媒體來說,麥可‧傑克森無論怎麼做,媒體都會打擊他。表面上是因為媒體不喜歡他,實際上是因為麥可不按他們的規則玩遊戲,尤其是他是一名黑人。

  在麥可之前,有60年代的拳王阿里的故事。當阿里說,"我不會做你們要我做的人,我要做我想要做的人"時候,暗勢力和媒體把他埋葬了。他們說他自稱自己是"最偉大"和"美麗"的。當阿里加入"伊斯蘭民族"組織後,媒體又說他是不愛國者、叛國者和懦夫,因為他的宗教信仰阻止了他參加越南戰爭。當時諷刺的是,在今天,阿里被冠名和公認為一名美國英雄,但在他當年作出那些不受歡迎的決定時,他被所有的白人媒體圍攻,因為他沒有按"他們"的要求說話做事。他成了那些少數族裔為之崇拜和驕傲的危險先例。

  過去十年裡媒體開始對阿里的擁抱,是因為他已經在病痛中衰弱了。當他不再是一個曾經那樣的響亮聲音(威脅)後,國際上才來把他當英雄捧著,但在他鬥爭的時候,這些現在奉承的人,影子都不在。
  對麥可‧傑克森特別艱難的是,是他曾被所有人愛戴。那些白人,如導演羅曼‧波蘭斯基承認和13歲的侄女有性關係,卓別林承認和未成年人有性關係,伍迪‧艾倫與前妻的養女結婚,而披頭四主唱約翰‧藍儂私生活極其靡爛,經常與未成年少女上床,貓王娶第二任妻子時,她只得十四歲,但他們這些故事最終都沒有像麥可這樣得到如此多的非議。他曾站在世界的頂點,無人能夠改變。然後,1993年案件發生了。媒體復仇般追逐著他。
  簡單來說,有阿里的例子在前,麥可不按媒體的規則辦事。他超越了音樂的界限,做了很多被認為只該是白人藝人做的事。他歌唱世界和諧和世界和平卻被取笑,但Bob Dylan,約翰‧藍儂這樣做卻OK,更糟糕的是,他還表現出自己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 
 
  麥可買了ATV/Northern版權,卻難以置信地被描述為一個偷竊了歌曲的人。但這些歌曲是擁有者是主動賣出來的,人們也再清楚不過那些歌曲是他們寫的。但卻有無數的黑人藝人創作的作品被偷竊,包括貓王在內,這些黑人藝術家不但拿不到錢,連名分都拿不到。而麥可拿到Beatles的歌曲版權,卻被媒體不斷的口誅筆伐,除了是種族主義驅使,已經找不到其他詞語來描述。
 
  所以當麥可‧傑克森這個最親切、態度和藹,最不會說人壞話髒話的人,公開站出來叫SONY前總裁Tommy Mottola是種族主義者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有事發生了。而Tommy Mottola確實是種族主義。他只是利用黑人賺錢。他說製作人Ivy Gotti是肥黑鬼…… 

  媒體卻把麥可描繪出一個機會主義者,說他是因為Invincible專輯銷售不好,才出來突然發現了"黑人所遭受的不公平",媒體的普遍策略就是首先去質疑黑人藝人或少數民族藝人"為自己族人做過什麼",好像這是一個道德義務。而白人則從不用被這個問題所質疑。這是媒體在告訴,黑人該如果表現。
  媒體不斷的說麥可皮膚顏色的改變是恥於與黑人為伍,其實他們知道的非常非常清楚他是患了"白癜風",他們反覆這樣說的目的就是分裂麥可和黑人團體的紐帶,讓黑人裔人民再度失去他們的領袖。正如麥可所過的那樣,(算沒有明說?),很多白人冒著皮膚癌的危險要把自己曬成古銅色,但同樣的媒體沒有人指責那些人在恥於為一個白人。
  而據記錄,麥可給黑人社團捐獻了數百萬的金錢,還為那些死去時身無分文的可悲黑人藝人付了全部的葬禮費。他這樣做不是為了去討得良好的公眾形象,他這樣做是因為他堅信該這樣做。即使Invincible專輯銷售成功了,麥可依然會對付SONY,因為在很多問題上結怨已深,麥可要搞倒SONY,曝光SONY骯髒的手段和音樂界的種族主義。

  拳王阿里能最終被當成英雄而去點燃亞特蘭大奧運會的火炬,20年內,麥可‧傑克森或許能再度被人們所擁抱,那時我們才看到勝利,也便是歡慶的時刻。(原文:LTTW翻譯:Keen)
 
  可笑的是,中國媒體也只知道跟風,我們總說西方媒體妖魔化了中國,跟不知道也跟著西方媒體一起妖魔化了麥可‧傑克森。

 



說起某些娛媒污衊麥可‧傑克森之能事,還記得03年曾有一篇十分聳人聽聞的報導嗎? 

      傑克森被曝曾重金請巫師詛咒史匹柏等人
      大意是說:傑克森曾花十五萬美元代價請來巫師,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等人下達惡毒死咒。為了進行巫毒死咒時的作法需要,這名巫師在祭拜儀式中共殺了42頭母牛做為牲品。這名巫師甚至誇口保證說,製作人大衛‧葛芬在作法儀式後的一周之內必定會一命嗚呼。云云。

      當年這篇由美國小報炮製的消息很是火熱了一陣子,中國娛媒怎麼能落後呢?果然,沒過多久就大小網站,大報小報一起轉載得不亦樂乎!
      但是,當不久後史匹柏親自出來闢謠的時候,中國媒體卻集體裝聾作啞,沒了反應了!

      請看1995年,傑克森的HIStory專集發行之際,著名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對傑克森的評價:

  “麥可‧傑克森作為一個明星,成為了一種現象。寬邊禮帽,單手手套,白色短襪和黑色便鞋。他神秘,富於戲劇性,是完美的表演家。從他的舞步,到他建來作為居所的永無鄉牧場,他看起來就像是幻想中的人物。我有幸認識長達13年的麥可‧傑克森是個毫不矯飾的人,也並不虛幻。讓傑克森了解世界有多想了解他,模仿他和毀滅他是件困難的事。他所做的最明智的一件事就是小心的保護了他最正直的內心。這正是他身上我們最喜愛的部分。
  
  傑克森對這個世界上哭訴的聲音有著超人的敏感。通過他的“Heal The World”基金會,他努力保護著這個地球上最珍貴的資源——孩子,還有環境。他感到了近乎父母般的責任——世界上所有的兒童都是他的孩子。 Michael為如此多的人做出了這麼多的貢獻,而他本身已經成為這個星球上最珍貴的資源之一。為他創造性的激情、歡樂,勞動和天賦的力量所指引,傑克森在追尋著他的夢,並和我們大家分享。我幾乎等不及要知道接下來他將帶領我們往何處去。這張精選集曲目選自音樂史上最成功的專輯。傑克森是世界公認的唯一的獲得最多讚譽的藝人。當你聆聽並且欣賞他的音樂時,我相信你會贊同我們這些他的樂迷得到了最好的回報。 ”

  史蒂芬‧史匹柏對傑克森的另一評論:

  “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後一個按自己方式生活的天真無邪的人。我從沒見過想他這樣的人。他是一個情緒化的童星。他按自己的方式行事。有時他看起來行事飄忽不定,但事實上他做的每件事都有其自己的道理。他對自己演藝生涯和選擇都很聰明。我認為他絕對是一個雙重人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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